準工作狀態時:由消防水箱或穩壓泵、氣壓給水設備等穩壓設施維持管道內充水的壓力。, 發生火災時:在火災溫度的作用下,閉式噴頭的熱敏元件動作,噴頭開啟并開始噴水。此時,管網中的水由靜止變為流動,水流指示器動作送出電信號,在報警控制器上顯示某一區域噴水的信息。由于持續噴水泄壓造成濕式報警閥的上部水壓低于下部水壓,在壓力差的作用下,原來處于關閉狀態的濕式報警閥自動開啟。此時壓力水通過濕式報警閥流向管網,同時打開通向水力警鈴的通道,延遲器充滿水后,水力警鈴發出聲響警報,壓力開關動作并輸出啟動供水泵的信號。供水泵投入運行后,完成系統的啟動過程。,
, 濕式報警閥組、閉式噴頭、水流指示器、控制閥門、末端試水裝置、管道和供水設施等組成。,
, 濕式系統適合于溫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環境中。, , 1. 連鎖啟動, 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設置的壓力開關、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開關和報警閥組的壓力開關直接啟動消防水泵。不受聯動控制器處于手動或自動狀態的影響。, 2. 聯動啟動, 報警閥壓力開關的動作信號與該防護區內任一火災探測器或手動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作為聯動觸發信號,通過聯動控制器發出聯動控制信號,啟動消防泵。(參照《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圖示), 3. 機械應急, 當連鎖啟動和聯動啟動失效時,可采用機械應急方式啟動。機械應急啟動時,應確保消防水泵在報警后5min內正常工作。, , 1. 民用建筑和工業廠房, , , 1)裝設網格、柵板類通透性吊頂的場所,系統的噴水強度應按上表規定值的1.3倍確定。, 2)干式系統作用面積應按上表對應值的1.3倍確定。, 3)預作用系統當僅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直接控制預作用裝置時,系統的作用面積應按上表的規定值確定;當系統采用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充氣管道上設置的壓力開關控制預作用裝置時,系統的作用面積應按上表規定值的1.3倍確定。, 2. 民用建筑和廠房高大空間場所, , , 3. 局部應用系統, 1)適用范圍:, 室內凈空高度不超過8m的民用建筑且局部設置保護區域總建筑面積不超過1000㎡。, 2)設置要求:, 輕危險級或中危險級Ⅰ級場所。, 應采用快速響應噴頭。, 持續噴水時間不應低于0.5h。, 系統保護區域的房間和走道均應布置噴頭。, , 濕式滅火消防器材系統控制裝置處于“自動”控制方式,啟動1只噴頭或以0.94~1.5L/s的流量從末端試水裝置處放水時,水流指示器、報警閥、壓力開關、水力警鈴和消防水泵等
消防器材應及時動作,并發出相應的信號。, 1. 開啟系統最不利點處末端試水裝置,查看壓力表顯示,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和消防水泵的動作情況及反饋信號。, 2. 自開啟末端試水裝置至消防水泵投入運行的時間不大于5min。, 3. 水力警鈴聲強值3m遠處聲強不小于70dB。, 4. 復位閥體,使系統處于準工作狀態。,
, 1. 濕式滅火消防器材系統一個報警閥組控制的噴頭數不宜超過800只。, 2. 當配水支管同時安裝保護吊頂下方和上方空間的噴頭時,應只將數量較多一側的噴頭計入報警閥組控制的噴頭總數。, 3. 每個報警閥組供水的最高與最低位置噴頭,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 , ,其他消防器材相關資訊:,
如何測量泡沫滅火消防器材的發泡倍數,
圖文教學消防器材配電箱如何接線, ,
一、消防器材系統的工作原理
準工作狀態時:由消防水箱或穩壓泵、氣壓給水設備等穩壓設施維持管道內充水的壓力。
發生火災時:在火災溫度的作用下,閉式噴頭的熱敏元件動作,噴頭開啟并開始噴水。此時,管網中的水由靜止變為流動,水流指示器動作送出電信號,在報警控制器上顯示某一區域噴水的信息。由于持續噴水泄壓造成濕式報警閥的上部水壓低于下部水壓,在壓力差的作用下,原來處于關閉狀態的濕式報警閥自動開啟。此時壓力水通過濕式報警閥流向管網,同時打開通向水力警鈴的通道,延遲器充滿水后,水力警鈴發出聲響警報,壓力開關動作并輸出啟動供水泵的信號。供水泵投入運行后,完成系統的啟動過程。
二、消防器材系統的組成
濕式報警閥組、閉式噴頭、水流指示器、控制閥門、末端試水裝置、管道和供水設施等組成。
三、消防器材系統的適用范圍
濕式系統適合于溫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環境中。
四、消防器材啟動方式
1. 連鎖啟動
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設置的壓力開關、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開關和報警閥組的壓力開關直接啟動消防水泵。不受聯動控制器處于手動或自動狀態的影響。
2. 聯動啟動
報警閥壓力開關的動作信號與該防護區內任一火災探測器或手動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作為聯動觸發信號,通過聯動控制器發出聯動控制信號,啟動消防泵。(參照《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圖示)
3. 機械應急
當連鎖啟動和聯動啟動失效時,可采用機械應急方式啟動。機械應急啟動時,應確保消防水泵在報警后5min內正常工作。
五、消防器材系統的基本參數
1. 民用建筑和工業廠房
1)裝設網格、柵板類通透性吊頂的場所,系統的噴水強度應按上表規定值的1.3倍確定。
2)干式系統作用面積應按上表對應值的1.3倍確定。
3)預作用系統當僅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直接控制預作用裝置時,系統的作用面積應按上表的規定值確定;當系統采用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充氣管道上設置的壓力開關控制預作用裝置時,系統的作用面積應按上表規定值的1.3倍確定。
2. 民用建筑和廠房高大空間場所
3. 局部應用系統
1)適用范圍:
室內凈空高度不超過8m的民用建筑且局部設置保護區域總建筑面積不超過1000㎡。
2)設置要求:
輕危險級或中危險級Ⅰ級場所。
應采用快速響應噴頭。
持續噴水時間不應低于0.5h。
系統保護區域的房間和走道均應布置噴頭。
五、消防器材系統的聯動調試
濕式滅火消防器材系統控制裝置處于“自動”控制方式,啟動1只噴頭或以0.94~1.5L/s的流量從末端試水裝置處放水時,水流指示器、報警閥、壓力開關、水力警鈴和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應及時動作,并發出相應的信號。
六、消防器材功能檢測
1. 開啟系統最不利點處末端試水裝置,查看壓力表顯示,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和消防水泵的動作情況及反饋信號。
2. 自開啟末端試水裝置至消防水泵投入運行的時間不大于5min。
3. 水力警鈴聲強值3m遠處聲強不小于70dB。
4. 復位閥體,使系統處于準工作狀態。
七、其他
1. 濕式滅火消防器材系統一個報警閥組控制的噴頭數不宜超過800只。
2. 當配水支管同時安裝保護吊頂下方和上方空間的噴頭時,應只將數量較多一側的噴頭計入報警閥組控制的噴頭總數。
3. 每個報警閥組供水的最高與最低位置噴頭,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
其他消防器材相關資訊:
如何測量泡沫滅火消防器材的發泡倍數
圖文教學消防器材配電箱如何接線